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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2026-3-24

2026年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简章公布,3月31日9:00至4月10日17:00登录中国 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或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 网 (http://zjks.rlsbt.zj.gov.cn) 链接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并完成报名!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6 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26〕10号)部署要求,现将我省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级别、专业和科目设置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称高级经济考试),设工 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 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 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

二 、考试时间、方式及考点

5 月 3 0 日

上午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下午2:30—5:30 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高级经济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 考试时间,视报名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以下称机考)。考点分别设在各设 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 业务素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 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 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 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 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以上学 历、年限条件的。

其他事项:

1.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 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 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3.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 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 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4.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 年底。以工作后取得的学历报考的,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 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能累加)。

四、获得成绩合格证明的条件

高级经济考试,在1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相应专业的高级经济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成绩有效期为5年。对照 《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 属于经济管理实务人员和经济咨询研究人员,均需取得《高级经 济实务》考试有效合格成绩。

五 、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 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 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 行为的人员和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 后进行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 织机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 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核查方式。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 验、报考免试级别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 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 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 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 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 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六、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于3月31日9:00至4月10日17:00登录中国 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或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 网 (http://zjks.rlsbt.zj.gov.cn) 链接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 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 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依 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签署承诺书、交费。其中,需要上传相关 材料的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2.考生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报考人员作 出承诺后,如未交费,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一旦撤回承诺, 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上传相关材料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经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处理后,才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

2.报考人员打印的“报名表”和纸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均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提前做好注册、信息维护等事宜。学 历学位信息需经在线核查后才可用于报名。在线核查时间一般在 24小时内。特别提醒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 申请验证/认证报告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学信网申请验 证/认证报告。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 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 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 证/认证,下载相关PDF 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 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 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在交费前进行修改。交费后若需修改须联系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处 理。

3.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考生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 费用不予退还。

4.省部属单位的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2333,0571-88396764、88396765,传 真:0571-88395085。

七、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名成功的高级经济考试考生,应于5月25日至2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见附件1)处理。

八、收费标准和票据获取

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人考中心函〔2020〕36号和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80元。 考试费用发票获取方式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 栏 目 。

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 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 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考试设备、阅读《考场规则》 《操作指南》等准备工作。

为确保考试信息在电脑上成功提交,提前交卷的考生须经监 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后考试信息自动提交。

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 件入场。考场备有草稿纸,考生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 墨水笔。禁止将其他文具,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 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座位。

高级经济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一微软 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 搜狗拼音输入法。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 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 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 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全程监控。

十、考试大纲

2026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公布。

十一、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核查

(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合格成绩上网公示 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由各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 事考试机构组织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 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无法 通过核验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 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由各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另行通知。相关人员不到 现场接受核查、核查逾期,或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成绩 无 效 。

(三)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成绩合格 证明后,通过公示、考后核查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陆中 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成绩合格证明。电子成绩合格证 明与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后,该通知在浙江人事 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考生可在该网申请纸质证书邮 寄服务(邮费到付)。逾期不领取,后续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二、有关要求

高级经济机考科目多、技术要求高、任务重,是一项组织实 施难度较大的重大资格考试,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 节的考务工作(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2)。

(一)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考 试实施,但必须按规定流程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和人 员。要参照机考实施主要风险点和防范处理要点,提前做好各项 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备足备考机和纸质草稿纸。各考点考后须 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 认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交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统 一保管。

(二)要严格按照机考的技术要求设置好考点考场(见附件

3),并在考前加强技术人员力量的配备和考务技术的培训,加强 考前系统测试。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方便 考生参考。

(三)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着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 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 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严肃处理。

免责声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经济师考试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经济师考试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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