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知识产权师考试题库: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1 甲针对乙的某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乙对其专利文件进行修改的下列情形正确的是()。
A.乙针对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
B.乙可以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C.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乙可以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D.乙的修改可以适当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首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文件。其次,权利要求的修改有四个“不得”:
①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②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③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④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2 关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证据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域外证据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即具有效力
B.公证文书的结论明显缺乏依据,则该公证文书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C.互联网证据的公开时间一般以互联网信息的发布时间为准
D.一方对另一方陈述的案件事实,经合议组说明后仍不表态,即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域外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公证文书的结论明显缺乏依据或者公证文书的内容存在自相矛盾之处,则相应部分的内容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互联网证据的公开时间是公众能够浏览互联网信息的最早时间,一般以互联网信息的发布时间为准。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经合议组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仍不明确表态,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3 以下关于无效宣告请求的说法,正确的是()。
A.依职权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即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告知申请人有关法律规定,并依职权变更为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
B.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即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
C.专利权存在请求人未提及的明显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缺陷,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引入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审查
D.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依职权认定技术手段是否为公知常识,并可以引入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
E.一事不再理指在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就一项专利权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
参考答案:B,C,D,E
参考解析: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即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依职权审查原则为特殊原则,仅在特定情况下才启动。
4 张三针对李四的某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李四对其专利文件进行修改,以下关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规则,表述正确的是()。
A.李四对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说明书的内容
B.李四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C.李四的专利文件修改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D.李四的专利文件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李四的专利文件修改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参考答案:B,C,D,E
参考解析: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其中关于权利要求的修改有四个“不得”:
①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②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③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④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这是在所有程序中修改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文件时的限制要求,对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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