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基础试题: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1[.单选题]关于要约生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受要约人同意后生效
B.发出时即生效
C.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时生效
[答案]C
[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订立中要约的阶段。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单选题]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其最实质性的要件是()。
A.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B.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C.承诺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
D.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答案]C
[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订立中承诺的阶段。承诺必须具备的要件中,承诺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是其最实质性的要件。
3[.单选题]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A.合同订立前
B.合同订立过程中
C.合同履行过程中
D.合同履行结束
[答案]B
[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订立中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4[.单选题]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方先交货,3天后乙方付款。后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根据合同法规定,此时甲方可以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D
[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履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5[.单选题]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是()。
A.承诺
B.要约
C.还盘
D.邀请发盘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要约的概念。要约也叫发盘,是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
6[.单选题]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后反悔,遂于3月3日发出该要约作废的通知。要约于3月5日至乙处,但乙外出未能拆阅。作废通知于3月6日到达乙处,乙于3月7日返回家中。则此要约()。
A.有效,因为要约已先于撤回通知到达乙
B.有效,因为要约发出后不得任意撤回
C.失效,因为撤回通知和要约同时到达乙
D.失效,因为要约已经被撤销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要约。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而要约是到达生效。题目中要约在3月5日到达生效,作废通知是在3月6日到达,即在要约生效后到达,且受要约人还没有发出承诺通知,所以是“撤销要约”,要约失效。
7[.单选题]关于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失效的以外,为有效
C.承诺可以撤销,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D.承诺不得撤回,但可以撤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选项CD错误。
8[.单选题]合同成立的标志是()。
A.承诺生效
B.承诺发出时
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D.承诺发出后经过合理的期限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意味着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标志着合同的成立。
9[.单选题]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在与丙公司进行一个项目的商谈,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表示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乙公司遂中断了与丙公司的谈判。但甲公司反悔,拒绝与乙公司进行谈判。后查明,甲公司根本不需要该项目,其目的只是排挤丙公司,则甲公司应承担()。
A.侵权责任
B.缔约过失责任
C.违约责任
D.行政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10[.单选题]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履行。
A.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
B.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C.订立合同的所在地
D.不动产所在地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11[.单选题]2017年3月红英学校与美服制衣厂签订了一份校服定作的合同。双方约定美服制衣厂于4月23日交货,红英学校在交货后5日内付款。直到2017年5月1日美服制衣厂也没有交付校服。美服制衣厂要求红英学校提供一部分货款后再交货,但红英学校拒绝了美服制衣厂的要求,红英学校行使的权利是()。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履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履行义务顺序在后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拒绝先履行一方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权利。
12[.单选题]最正常和最主要的合同终止形式是()。
A.混同
B.合同履行
C.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D.债权人免除债务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终止。合同终止最正常和最主要的形式是合同履行。
13[.单选题]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给相应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称为()。
A.混同
B.提存
C.抵销
D.免除债务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终止。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14[.单选题]下列关于要约的说法错误的是()。
A.撤回要约的通知只能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人可以要求撤销该要约
C.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可撤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5[.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当事人行使的措施是()。
A.行使先诉抗辩权
B.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履行。先履行抗辩权,即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或者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16[.单选题]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曰,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
B.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根据《合同法》第l4条规定,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如果该传真符合要约的要求,这种行为相当于一种要约。根据《合同法》第21条规定,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但并没有表示同意甲公司提出的要约,所以乙公司的回复不能视为一种承诺,合同在6月5日尚未成立。6月10曰,甲公司电话催问,甲再次提出要约,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也就是说,虽然乙已经同意了甲的报价,但关于合同的其他主要条款还需要在签订合同书的时候再予以确定。所以,此时,乙的行为还不能构成承诺。根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乙公司在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的时候,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就拒绝签约的行为违背了其原来承诺过的同意甲公司提出的报价,所以这种行为是一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应当对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7[.多选题]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面、适当地履行。其具体要求如下()
A.履行主体适当
B.通知义务
C.履行期限适当
D.履行地点和方式适当
E.协助履行义务
[答案]A,C,D
[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履行原则中的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履行主体适当,履行标的适当,履行期限适当,履行地点和方式适当。
18[.多选题]下列情形中,要约不得撤销的有()。
A.要约人张某发出了要约,并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人李某书面通知受要约人要约不得撤销
C.受要约人郭某认为要约不会撤销,并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D.要约人董某发出的要约已经生效
E.受要约人的承诺通知尚未发出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具体包括:(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选项ABC正确;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是可以撤销的,选项DE错误。
19[.多选题]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积极履行()。
A.保密义务
B.协助履行义务
C.付款义务
D.通知义务
E.担保义务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履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积极履行以下义务:(1)通知义务;(2)协助履行义务;(3)保密义务。
20[.多选题]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动
E.经营地点改变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有:(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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