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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基础试题: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2022-7-28

  1[.单选题]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

  A.企业法人

  B.某公立学校

  C.某公益社会团体

  D.某公司人力资源部

  [答案]A

  [解析]此题考查合同担保的形式中的保证。此题用排除法。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均不得作为保证人。

  2[.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以下不属于合同担保方式的是()。

  A.违约金

  B.定金

  C.留置

  D.抵押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担保。物权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非物权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和定金。违约金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不属于合同担保方式。

  3[.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下列单位可以作保证人的是()。

  A.某公立学校

  B.某公立医院

  C.某公益社会团体

  D.某企业法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担保。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均不得作为保证人。

  4[.单选题]甲企业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请求并得到乙企业、丙企业和丁企业为其提供一般保证责任,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还款,银行应当首先要求()。

  A.甲企业履行债务

  B.乙企业履行债务

  C.丙企业履行债务

  D.丁企业履行债务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担保。对于一般保证,只有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单选题]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

  A.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B.将标的物提存

  C.宣告无效

  D.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享有的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6[.单选题]债务人以高于或低于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的价格转让财产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价格。

  A.20%

  B.30%

  C.50%

  D.6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人的撤销权。转让价格高于或低于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30%,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价格。

  7[.多选题]合同担保具有的法律特征包括()。

  A.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B.具有独立性

  C.具有自愿性

  D.具有平等性

  E.具有从属性

  [答案]A,C,D,E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担保的法律特征。合同担保的法律特征有: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具有自愿性和平等性;具有从属性。担保合同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是从合同,不能脱离主合同而独立存在,它的效力要受主合同的制约,所以合同担保不具有独立性。

  8[.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等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

  A.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B.债务人无偿转让其财产

  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D.债务人以低价转让其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

  E.债务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9[.多选题]根据合同法规定,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其成立的条件有()。

  A.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B.须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

  C.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

  D.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因此可能危及债权人的债权

  E.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  属性权利和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

  [答案]A,C,D,E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人的代位权。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包括:(1)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2)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因此可能危及债权人的债权。(3)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4)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   属性权利和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

  10[.多选题]关于保证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B.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只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

  C.一般保证是保证人只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

  D.在设立保证时,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在设立保证时,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保证方式。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只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设立保证时,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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